
文/ 邱清萍
編者按:三月為「婦女歷史月」,本網頁就教會處理女性議題的歷史作一簡要的介紹。內容取材自《還我伊甸的豐榮》及作者其他文章。
上接自由教會運動時期
十八世紀英、美的宗教大復興,為姊妹提供了許多事奉的機會,當人在聖潔與公義的神面前悔改認罪,撇除己見,留心服從聖靈的指引,婦女事奉便不再成為問題。衛斯理約翰深受其母事奉的影響,在本地和各處設立女傳道,起初他只許婦女用五分鐘講解聖經,但有一次他的一位帶領同工突然病逝,教會工作不得已由他的遺孀肩負起來,她時常要向二、三千人的會眾講道(Malcolm,111-114)。
衛斯理蘇珊娜(Susanna Wesley)對她的兩個兒子--約翰和查理影響甚大。約翰常記得小時母親在家中廚房開始聚會,後來人數愈來愈多,坐滿了廳堂甚至倉房。她講道許多人信主,日後約翰對姊妹的事奉比較接納,相信受她母親影響不小。她把家庭當學校,廿年如一日每天花六小時為兒女上課,培養他們好學求知的態度。她教導兒女每天起床和睡前尋求神的面,行事為人不要像臨風草,乃要持守真理。
後來約翰出來傳道,常帶著母親到處領會,又與她討論神學問題,乃親密的同工。查理在聖樂方面為主大大的使用,共作聖詩三千餘首,其中不少膾灸人口,例如「神聖純愛」、「耶穌愛我靈的主」等。蘇珊娜兼顧事奉與家庭,實在是現今婦女的好榜樣(T&L,236-238)。
總的來說,循理會雖然有做帶領及站講臺的姊妹,她們畢竟是少數,而且根據衛斯理,這些人是神在特殊環境、特殊時候要使用的人。另一方面他又教導講道的姊妹要盡量避免引起別人的反感,例如講道時不要站在講臺後,最好站在講臺前或梯級上,盡可能不做解經講道,只做短講,作見証及勸勉(T&L,239-241)。
美國大復興領袖之一科頓馬特(Mather Cotton)雖為清教徒,其對姊妹事奉的角色卻比前人開放。他曾致力除去教會及社會對女性的歧視,痛斥一些書籍貶抑女性,及故意忽略婦女的貢獻。近代歷史學家發現婦女在歷史中沒頭沒臉,(例如史勝亞 Arthur Schlesinger Sr.在一九二二年曾呼籲史學家摒棄他們性歧視的觀點,而且要看重婦女的角色),但科頓在兩世紀前已洞察這個問題,他還著書教導婦女如何彌補被無端破壞了的名譽(T&L,233-234)。
這時期婦女事奉的角色是在靈恩的色彩中才被肯定,例如有特殊的啟示與恩賜,又或在教會開荒時期,弟兄短缺時派上用場,又或作為巡迴宣教士。愈有權力架構的組織,婦女事奉的機會愈少,能在固定地方教會做牧會工作的真是鳳毛麟角。但另一方面,事奉與婚姻並不產生矛盾,這一段時期投入事奉的婦女多是已婚,突破中世紀那種要在婚姻與事奉中間任擇其一的傳統。
復興運動與婦女世紀
名作家雨果 (Victor Hugo)曾宣稱十九世紀為「婦女世紀」,反映當時婦女無論在教會的事奉,或社會服務的工作都有很大的活動空間。霍羅倫(Lawrence Foster)認為「宗教上的復興運動通常帶給男女--特別是婦女--更多機會作有創意的表達,這是一般已具組織規模的教會所不及的。」 (Foster,25)
十八世紀在英、美的大覺醒運動 (The Great Awakening) 中,姊妹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甚至有歷史家認為該運動若沒有婦女的參予,也許根本不會發生。 (T&L,246) 許多地區的復興火焰是在祈禱會中燃燒起來的,而婦女往往是推動、主持及參予祈禱會的主力。有一份長老會雜誌謂「神按婦女祈禱的比重傾下祂的恩惠」(Blauvelt,1:32)。
到了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葉,第二次大覺醒運動接踵而來,得到復興的姊妹渴慕將屬靈的恩惠從家中伸延開去。於是姊妹在教會的志願事奉、福利事業、主日學運動和海外宣教等都出現前所未有的大幅度的參予。但這些轉變也帶來不少的爭論,其中較突出的是著名奮興家芬尼似乎對姊妹的事奉採取較開放的態度,以致引起議論紛紛。他親身體驗姊妹的逐家探訪和禱告會對他主持的奮興聚會具有重大的影響力,所以他曾說:「要求婦女閉口不言會削去教會一半的實力。」但其他奮興家和教會領袖卻不以為然,且大力反對。褟嘉路得 (Ruth A. Tucker) 和賴華德 (Walter Liefeld) 則認為芬尼不一定那麼支持婦女的公開事奉,因為他曾勸勉姊妹不要觸犯眾怒,可以不講就不講。他的夫人很反對姊妹受神學訓練及充當講員或牧會。但他又實在需要姊妹的支持,因此有時不得不替她們說話(T&L,251-3)。
志願服務的福利組織
當時絕大部份姊妹沒期望在教會內成為專職傳道人,她們只想事奉神,把神放在她們心中的負擔和愛傾倒出來。她們願意出錢出力,只要能夠投身一些有意義的事工。十九世紀初葉,志願團體如雨後春筍蓬勃起來,其數之多,種類之繁使人眼花撩亂:從專門寄送聖經與屬靈書籍,到教育嬰兒和孤兒;從聾啞盲人院到照顧鄉村牧師的需要,差不多無所不包,無孔不入。
這些志願機構絕大部份是由婦女創辦、主持和支持,服務的對象也不儘是婦女和小孩。在英國就有一些婦女在藍領階層的男人中做福音及社會工作。其中佼佼者如馬嘉蓮(Catherine Marsh) 在一八四零年代向鐵路工人傳福音,帶領許多人歸主。又如但路易莎(Louisa Daniell), 在一八六零年代不同的軍事基地向軍人傳福音,又為他們提供娛樂場所、家鄉小菜和查經材料等(Bradley,49-50)。
主日學運動
主日學最初在社會低層人士中發源,與社會及救濟工作連在一起。很多教會領袖對這種由平信徒,甚至婦女執教的聖經班感到非常震驚,深怕會降低聖經教導的「專業」水準。但絕大多數的聖經班教員是由姊妹擔任。
美國的主日學運動早期兩位得力勇將是兩位女士--白約安娜(Joanna Bethune)和她的母親葛耶洗別(Isabella Graham)。本來她們只是主日學教員,後來安娜和丈夫都有感動在本國發起主日學運動,好像英國一樣。起初希望由弟兄來發起,但等了多時都沒有反應,結果白女士與一些姊妹分享,並在一八一六年一月召開第一次會議,有數百位婦女響應,立時組織了婦女主日學聯會,大會後立即開班,至同年七月報名教師達至二百五十位,而學生人數亦高達三千。不久,弟兄也起來組織了「紐約主日學聯會」,由白先生主持,而且把婦女聯會也吸納過來,使其成為附屬的組織。次年,「美國主日學聯會」正式成立(Rice,59-60)。
女執事會
十九世紀初,教會重新考慮建立執事制,甚至將一些教會以外的福利工作納入教會事工範圍。事緣在德國有一對費來納夫婦(The Fliedners) 在凱撒活 (Kaisersworth)地方倣效天主教的修女救濟院模式,創辦了一所「基督教女執事院」,裡面有醫院、女囚犯重建所、孤兒院、女精神病院及女執事訓練學校等。不到卅年工夫,他們在世界各地建立了一百多個分會,起用了四百多位女執事來推行各樣事工(Hinson,73:22)。
其後在英、美,類似的女執事會也相繼成立,起初都引人猜疑,或反應冷淡,其中一個原因是許多基督教人士認為女執事制與天主教的修女制太相似,基督教強調家庭的重要,婦女的事奉應以家為本位,單身不是一件好事(Porterfield, 122)。後來因為工作的需要,又看見果效,接納度才有顯著的增加。
文字與音樂事工
寫作為有恩賜的婦女提供了「話語職事」的事奉機會,其工作果效既廣且深,而又不會引起議論。當時出版的婦女作品大多屬於靈修、小說、詩詞、自傳之類,而神學、教義等較為硬性的作品則屬「禁地」。偶而也有人在小品或文學創作中探討神學問題,但直抒已見的絕無僅有。其中較著名的是詩人狄愛美(Emily Dickinson),她的詩品充滿對神的渴求和尋找時的挫折感。她被認為是當時美國最出色的詩人之一,可與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 及普阿倫 (Edgar Allan Poe)等並駕齊驅。另一位是羅海蒂 (Hester Ann Rogers)的見証和靈修小品,影響當時循理會對成聖教義的教導。
姊妹對聖詩的創作也有很大的貢獻。一般信徒較為認識的是「我罪極重」(Just As I Am) 作者艾莎樂蒂 (Charlotte Elliott),她終身受疾患纏繞,她的詩歌是痛苦經歷體驗出來神的恩。另一位當然是失明女詩人高羅士庇芬妮(Fanny Crosby),她一生共寫了九千首聖詩與福音詩歌。最為膾灸人口的是頭十年的作品。
講道事奉
十九世紀的婦女比前人有更多講道的機會,參予的人數也較前為多。但最能接納她們的仍然是一些在更新運動中新成立或較著重平信徒事奉的教會,一些歷史悠久的宗派組織則最不能忍受,但有時為了需要,又不得不修改已訂立的政策,結果自相矛盾,產生更多的混亂。例如循理會在一八零二年於愛爾蘭舉行的會議決定姊妹不可講道,但翌年又改為婦女在沒有弟兄可講道的情況下仍可講道(Johnson, 87)。
其實一些有講道恩賜的姊妹起初都很不願意成為爭議性的人物,她們都情願「安份守己」舒舒服服過日子。但她們都見証說神的呼召不放過她們,福音工作的需要及人們的反應又一再印証,使她們無從逃避。以下特別介紹三位:龐菲比 (Phoebe Palmer)、史哈拿(Hannah Whitall Smith) 及卜奇蓮 (Catherine Booth) 。她們都是已婚婦人,且都有子女。她們與丈夫一同配搭事奉,且都是盛極一時的「生命進深、生活聖潔」運動的先驅。
龐菲比(1807-74)常被譽為「聖潔運動之母」,乃十九世紀循道宗最有影響力的婦女。她與行醫的丈夫居住在紐約,她在卅年代開始每週二舉辦追求聖潔的聚會,並持續了近廿年。數以千計的衛理公會牧師都曾在這些聚會中得到復興和幫助。她又出版文字作品鼓勵教導許多有同樣追求的傳道人,難怪有一名牧稱其為「向許多亞波羅更完全地授以神的道之百基拉」(Smith,12,20)。
事實上,她的影響力不止於循道宗,也到達了公理宗、聖公會、浸信會和貴格會。她另外在市區為貧苦大眾服務,為他們預備棲身之處。她又是「聖潔指引」雜誌的編輯,該刊物銷路達三萬份。夏天她則與丈夫聯袂到各處傳福音,主領佈道會。雖然她曾表示姊妹最好不要講道,但她的講道聚會常吸引許多人來參加。有人估計因她講道而信主的人超過25,000位(Smith,12,20)。
史哈拿(1832-1911)在貴格會的家庭出身,後來把具貴格會特色的「靜修」操練帶進「聖潔運動」裡面。她的作品《信徒快樂生活的祕訣》一出版即非常暢銷,至今已成古典名著,估計共售出二百萬冊以上。她與丈夫常被邀請到各處証道,甚受歡迎。史女士某些神學觀點曾引起議論,其中一個是她「普救派」(universalism)的觀點,雖曾一時被詬病,但沒有斷絕她事奉的路。後來她丈夫因捲入桃色事件,他們的配搭事奉終告一個段落(T&L,267-269)。
卜奇蓮(1829-90)未有開始講道之前,曾因聞龐菲比講道被人非議,遂起來為姊妹的事奉作一番辯護。她寫了一本小冊《姊妹的事奉--婦女傳福音的權利》,除了申明聖經有先例可援外,亦強調聖靈引導的重要。沒料到翌年神就引導她開始了講道的事奉。她的丈夫卜維廉當時乃衛理公會的牧師,有一主日早上,卜牧師講完道,她忽然有感動站了起來,面對著上千的會眾,第一次作見証。據她後來說,那種感動是突如其來的,好像有聲音對她說:「妳若為我作見証,我會祝福你和會眾的心靈。」當時她有很大的掙扎,魔鬼也對她說:「妳根本沒有預備講,妳若開口一定會在眾人面前出洋相。」她還是講了,起初卜牧師也很愕然,但很快就恢復常態,等她說完,竟出乎意料的說當晚講道將由師母負責。這件事給她唯一的遺憾是她等得太久了,因她曾對母親說,她覺得自己在講臺上比在廚房裡更如魚得水。
事實上她有足夠的條件擔任講員。她從小喜讀聖經,十二歲已把聖經讀了八遍。她是戒酒運動的熱心份子,曾有很豐富的演講經驗。她未與卜牧師結婚之前,他們已同意要有一個平等的婚姻關係,婚後卜牧師似乎也很接納她的公開事奉。卜奇蓮講道很有能力和膽色,後來夫婦二人對城市福音和社區工作很有負擔,便開創了「救世軍」。而「救世軍」從開始就很歡迎婦女的參予,甚至在建會宣言第十四條特別聲明:「無論何人不能以任何途徑禁止姊妹成為佈道家或領袖,或剝削姊妹會友投票、出席會議、和發言的權利。」早期救世軍的同工裡面有差不多一半是姊妹(T&L,264-267)。
女牧師
直至一八八八年,美國只有約廿位受按立的女牧師,女傳道則有五百位。當時願意按立姊妹作女牧師的有衛理公會、公理會、浸信會及一些小群教會。但他們通常也要經過一番辯論才成功,而很多姊妹根本不要捲入這些爭辯,情願息事寧人(T&L,278)。另一些人反對按立女牧師,很強調說牧會會妨礙女人的家庭責任。誠然一個人的家庭角色與在外面工作的角色必須同時考慮與調適 ,因為兩者是息息相關的,而且應由男女雙方一同調適。
但對布安妮(Antoinette Brown) 來說,這些顧慮攔阻不了她。她報名要入奧本立(Oberlin)學院受神學訓練,卻遭拒絕,校方認為女子出頭,是傷風敗德的行為。但她不為所屈,再接再勵,終於在該學院完成神學訓練,卻得不到正式學位,也不能接受按牧。(一直到廿八年後她才獲得學位,很諷刺的是五十八年後,校方居然還頒發榮譽博士給她。)畢業後她被邀請到一個鄉下地方,在一公理會的教會做牧會工作,後來還接受了按牧,成為美國第一位在宗派教會內受按立的女牧師,那時她還是一個單身女子。後來她結了婚,因為家庭角色沒有相應調整,她必須放下公開的事奉,轉以寫作來事奉(Zikmund,214)。
眾宗派的反應
如前所述,一般宗派教會對姊妹的事奉較多限制,這些包括會友的權利如投票權、發言權和會議的代表與出席權,又如在聚會中領禱、教導、講道、全職事奉、甚至按立牧職。十九世紀末葉,美國的衛理公會的大議會中仍不容許姊妹任代表出席,一直到一九零四年,美以美會的姊妹才有會友權。長老會在當時是限制最嚴的宗派,曾有一、兩位姊妹講過道,事後也被嚴禁。
限制的理由有從聖經根據,有從傳統習俗來解說。但奇怪的是根據聖經者,也有不同程度與範圍的限制。有些宗派淮許平信徒姊妹講道,如衛理公會的龐菲比,但不淮許有專職的女傳道,(同一宗派在一八八零年通過的議案)。有些淮許講道,但不淮許主領聖餐等聖禮儀式,認為那是領袖的責任,而姊妹不應擔任領導。另有些甚麼都可以做,就是不予以按牧,特別是工作上有需要,而沒有弟兄可以擔當。這些不一致及先後矛盾,或言行不一的表現,令人困惑這些限制是否真的是超越時空,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絕對真理,抑或人將聖經裡面針對特殊情境或例子的教導當作絕對的真理來執行?
傳統習俗的理由包括:「時機未成熟」、「姊妹的公開事奉會不利於家庭生活,破壞傳統的家庭價值」。例如當時的信義會喉舌報就警告婦女若有投票權,她們必定情願花時間去攪政治活動而忽略兒女與家庭。另一位編輯批評有些婦女情願「生產演講詞、論文及偉大的道德訓誨而不願生育兒女」。當時婦運方興未艾,特別避孕等生育計劃的措施令許多教內人士憂心忡忡(Graebner,231)。
也有出於害怕姊妹會「得寸進尺」。(一八八五年浸信會全國議會否決不讓阿肯薩斯州兩位女代表有一席,其中代表就說:「我愛姊妹,但我更怕她們」,另一位說:「今年她們得到投票權,明年她們就會勢如破竹。」)另一些深怕姊妹一但活躍於公開事奉,弟兄就會逃避他們的責任。當然認為姊妹在智力與才華方面均屬次等的也大有人在,甚至女人自己也這樣想。有一位喬治亞名凱太太的對浸信會議會的決定大表讚揚,並鼓勵男士要「克盡責任,不要讓比他們智商低的女人來監督海外宣教這宏大的工作」(McBeth,110,112)。
還有一個很現實的原因,婦女事奉是一個爭議性的問題,有些人怕會導致分爭或分裂,最好避而不談。但一些不限制姊妹事奉的教會根本不需要為這問題頭痛。事實上,十九世紀姊妹投入事奉的人數不斷增加,主要原因是一些獨立教會的興旺,及一些新的宗派產生,尤其是聖潔運動影響下,不少會眾脫離有「僵化」傾向的宗派,自組更有活力的教會。這些獨立教會和新宗派通常對婦女事奉比較開放。
一八九四年弟兄會在總議會及地區議會通過男女在教會中完全平等,姊妹可擔任牧師和宣教士。該總議會主日講道是由一位女牧師史瑪利(Mary Sterling)擔任,她是在四年前被按立,為該會第一位女牧師。九四那年她在各處巡迥佈道,帶人信主,並為他們施浸(Flora,4-5)。
一八八七年一位長老會牧師宣信 (A.B.Simpson) 在紐約成立了宣道會。根據安理士(Leslie Andrews) 記載:只要姊妹參予教會最基本的使命-傳福音,宣信博士會毫無保留的給予她們機會。他對那些批評的人說:「神已經在祂的聖言中和祂的作為中顯明了祂的心意,祂在世界各地許多獻身姊妹的公開事奉上已蓋了印。」又對一位攻擊他做法的牧師說:「弟兄,神懂得怎樣處置我們的姊妹,祂處理得比你更妥善,你不如把精力用來攻擊我們共同的敵人吧!」(Andrews,220)宣信博士在他的一部作品中以「神的母性」為題,把神母愛般的溫柔與撫養勾劃出來。他又曾稱聖靈保惠師好像天母,培育、訓練和指導我們一生的方向(Simpson,11)。

邱清萍
Cecilia Ya
基督豐榮團契創辦人之一,曾任會長及董事會主席。提供靈命塑造的培訓及靈程導引;有個人網頁ceciyau.org和《培育教會和睦文化》課程,可在網上選讀。也曾在美國中國信徒佈道會事奉四十餘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