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暴文化:從斯坦福大學校園強暴輕判案説起

文/吳淑儀
日期/2016年

斯坦福大學校園的強暴案件,今年(2016)五月底的裁判結果,轟動一時!犯案者是該校前校隊游泳健將,於2015年初在校園垃圾桶後, 強暴一名酒醉的少女,按法例,該判入獄2-14年,結果只判六個月。審案時,受害者在被告與法官面前激動陳詞,洋洋十二頁,鏗鏘有力,不但陳述受奸前後血淋淋的詳情,更把肉體與心靈所受的傷害,以及法庭審案時必須回憶和陳述往事,以至彷佛再次被強暴、再度受創傷的實情,表達得淋漓透徹,觸動人心,在全國甚至全球,引起罕見的激烈回響,更有百萬多人聯名抗議,要求罷撤判案法官。

強暴文化世界概況

近年來北美校園性侵與強暴頻繁,據Health Day研究報導,大學校園裡六位一年級女生中,就有一位以上在大學第一年遭到強暴,但往往得不到公平裁判。對這種現象,社會抗議之聲日益響亮。

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導,全美每年約八萬五千人受到性強暴:十七歲以上的女性中,14.8%曾是受害者,其中十分之一甚至被輪奸。美國軍隊中每年約有一萬九千人受到性侵害。「性暴力研究促進會 」(Sexual Violence Research Initiative)亦指出,城市如里約(Rio),每月平均有四百名以上的婦女和女孩受到強暴,國家如巴西等,受害者只有5%報案。南美、印度、巴基斯坦、以及非洲國家如肯尼亞、埃塞俄比亞等,不但女性受強暴的情況嚴峻,更有被卅以上的粗䊯男人殘酷輪暴至死的駭聞,頻見傳媒。強暴文化充斥全球!

什麼是強暴文化?廿一世紀的今天,為何社會仍隱忍甚至滋釀強暴文化?

一、性別文化潛規仍不平等:仍不明文地認為「男人就是男人」,賦予性侵犯與性騒擾合理性,公開談論性笑話或性幽默,打量取笑女性的衣著、儀容、動機或心態。社會充斥對女性施暴的傳媒電影,百無禁忌的社交平台都隱晦地支持男性要有性支配力,甚至要有侵略性,而女人則須柔順服從,甚至將女性物化。

二、不責備強暴行徑、反責難受強暴者:認為行為不檢㸃與衣著隨便的女人才會遭到強姦,或是對侵犯者進行了性挑釁,隱射受害者都是咎由自取。再者,受強姦後的恥辱感往往阻延受害者的舉報,受害者亦往往在事發當中曾有自然的性生理反應而有罪羞感。再加上法制系統及法庭上受害者遭到的低貶與懷疑,或因侵犯者是社會名流丶體育健將等,讓舉報更是難上加難。

三、強暴文化的恐懼循環:性強暴最大動機來自權力慾和控制慾,是對他人性自主權的剝削。一位女性受到了強暴,等同於其他女性都受到恐嚇與威脅,令全部女性都活在強暴的恐懼下,而屈服於男性的權力。這是強暴文化的恐懼循環。另一方面,社會不採取行動制約犯罪男性,只是一味要女性規限行動自由,好「提防受到強暴」,這實是在替男性卸責,是放任男性卻抑制女性,沒有脫離過去父權體制下責怪受害者的思維。

美國副總統給受害者一封公開信

副總統Biden驚訝於斯坦福受害者在法庭上果敢不諱的陳詞,給她寫了一封公開信,讚賞她敢於對真相毫無保留,對案犯加以激昂的遣責,為自己拾回應有的尊嚴!

他說:妳不會因被告父親「只二十分鐘的行為」的無情説法而決定妳的一生!但他的兒子卻會!

副總統又說:我相信妳!絶對不是妳的錯!妳所忍受的永遠、永遠、永遠、永遠不是女人的錯!我們會努力改變校園文化,不再問「妳穿什麼?」「妳為什麼在那裡?」「妳説了什麼?」「妳喝了酒?」這些都是錯的問題。我們應該質問那侵犯者,他為何認為他有權利去強暴別人?

最後副總統如此結束:「我雖不知道妳的名字,但我永遠不會忘記妳!」

願這封溫柔悲憫的公開信,喚醒人心,把公義憐憫帶回校園!

後記:

「柬埔寨豐榮女兒之家」的女兒們:妳們不是更困難嗎?妳們忍受的不是家中親人、鄰居鄉俚、叔伯父老、甚至和尚等的侵犯強暴嗎?在柬國的文化裡,妳們不是更不被了解嗎?勇敢的女兒們,妳們會永遠在我心中!因為神没有忘記妳們!

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