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歷史中的女性事奉 ——中世紀

文/ 邱清萍

編者按:三月為「婦女歷史月」,本網頁就教會處理女性議題的歷史作一簡要的介紹。內容取材自《還我伊甸的豐榮》及作者其他文章。

上接初期教會

守獨身與修院生活

第三世紀中葉開始,守獨身的生活成為一些基督徒追求的理想,他們相信守童身的人「比較接近天堂」,耶穌是他們最好的榜樣,為童女所生,自己也沒有結婚。這種風氣後來就演變成修道院與修士的生活,到第四世紀就開始興盛。姊妹在修道院裡面的事奉機會遠超一般教會所容許。

此時期教會對婦女地位有兩種互相矛盾的立場。一方面認為女人是夏娃的女兒,是誘惑人的,是該被藐視的;另一方面卻崇拜童貞女馬利亞,以她的聖潔與順服為楷模。傳說聖伯納有一天在聖殿裡敬拜聖母,忽在異象中看見她正要開口,好像想說話,他便立即加以譴責。敬拜與譴責同時存在,何等的矛盾!(Royden,70)

教會雖反對禁慾主義,卻把性看為是骯髒的,女人唯一的功能既是生育兒女和滿足男人生理的需要,兩者均與性有關,所以女人也是骯髒的,因此女人在生育和經期期間不能參加聚會,唱詩和守聖餐。而且女人是引誘男人陷入不聖潔的罪魁禍首。婚姻是無可避免的罪惡(a necessary evil)。

阿奎那(約1227-1274)認為女人是有缺憾和被情慾管制的(Tucker & Liefeld, 164)。 都爾會議(Council of Tours,主後 567年)譴責女人引誘男人犯罪,將她們比作蛇(131)。當時一位教師梅登白(Hali Meidenbed)甚至教導說:「將來在天堂婚姻結的果子是卅倍,守寡是六十倍,終身不婚是一百倍。換句話說,一個未婚少女結婚等於下降多少倍」(Royden,64)。

既然如此,女人守童身不但能救自己脫離「引誘者」的罪名,也將自己從女人唯一的功能--做人妻子和母親超脫出來,有自由去肩負其他角色。要脫離夏娃形象,女人就得與馬利亞認同(當時人相信馬利亞一生沒有與約瑟同房,聖經中所提的兒女不是他們親生的,乃是姪兒女)。性骯髒的觀念不但影響女人,許多追求靈性高超的弟兄也選擇守獨身,甚至一些已結了婚的男人也發誓願不再與妻子同房,他們相信守童身是靈性的最高峰,而女人是屬靈成長的阻礙。(Martin,21-22) 結了婚的婦人若奉獻全職事奉也必須有守獨身的願。

修道主義始於第三世紀,但女修道院則始於公元後512年,法國阿爾勒(Arles)該撒留主教(Bishop Caesarius)設立了一個修道院,交由他的妹妹該撒利亞管理。只有未婚姊妹和寡婦可以加入,她們要許願一生放棄財富,許配給耶穌基督,在修道院內專心禱告等候新郎來迎娶(T&L,133)。事實上對一些有心全時間事奉的姊妹來說,修道院事奉的機會比地方教會多很多,不但可以講道和教導,也可以發揮行政管理等領導的恩賜。

李奧巴(St.Lioba)是一女修道院院長,被總主教波尼法修(St.Boniface)派去德國蠻荒地帶做宣教工作,甚得當地部族尊重,並能在原始混亂的部落建立起有秩序有紀律的社區。她是一位聖經學者,精研聖經、教會歷史及教會行政等,也是一位古典學者。甚得教會領袖和社會領袖的尊重,常向其請教。查理曼王(Emperor Charlemagne)特別賞識她。

嘉德琳(St.Catherine of Siena)是一個外交家和改革家,也是令人討厭的牛虻,因她力斥教會和社會的黑暗權勢,用各樣行動試圖矯正不良現象。例如她組織一個代表團,去見教皇貴格利十一世,游說他返回羅馬進行教廷改革,又在意大利的佛羅倫斯市與其教皇之間做許多調解的工作。她這些努力都沒有成功,教會問題依舊且嚴重的分裂,但她那股先知的勇氣和愛人的心卻感動了許多人。她展開城市的救濟工作,助貧扶弱,親自服侍垂危的病人,為他們洗傷口,她恨惡罪卻愛罪人,常默想基督十架捨己的愛,又學習基督,擔當別人的罪惡,自己受苦。她是一個能綜合理性與慈憐,神祕經驗與學術成就的人。一四六一年教皇比約二世追封她為聖時宣稱:「凡接近她的人,離開的時候都成為更好的人」。

修道院成為婦女唯一可以受高等教育的地方,因為一般大學都不接受女學生。英國和法國的修道院以其教育和學術上的成就馳名遠近,德國則以神祕主義為其特色。到十五世紀所有被封為「聖人」的修道士中有28%是女修道士,她們以救濟、勞動服務、通宵祈禱和苦行追求靈性的高超,而達致聖品人的地位(T&L,148)。

女性在修道院可以有較廣闊的事奉空間,在教會則不然,姊妹不能被按立加入神職人員的行列。原來中世紀天主教會的神父制度來自舊約祭司的傳統,神父的英文原名(priest)與祭司一詞相同,從此傳道人從一般信徒分出來,成了聖職人員(clergy),自成一個階級,而一般信徒又成了平信徒(laity)。另外,舊約沒有女祭司,因此姊妹也不能被按立為聖職人員;而主持聖餐,施洗等聖禮都是祭司的職份,姊妹也就理所當然的不能擔任了,加上天主教認為聖餐的餅與杯就是主的身主的血,主持人必須有禮儀上的聖潔,姊妹被月經污穢了,所以不能主持(Clouse,10)。可惜的是,基督教教會不問是否忠於新約的精神,就盲目的採納了天主教這一套制度,並將姊妹排拒於牧師制度之外。

中世紀的社會和教會仍然眨低婦女地位,但婦女在教會中所受的待遇比社會好。婦女在修道院雖有較多事奉機會,但把她們的恩賜這樣收藏起來,只讓少數人得益,從神的整個國度來說無疑是一種損失。

邱清萍
Cecilia Ya


基督豐榮團契創辦人之一,曾任會長及董事會主席。提供靈命塑造的培訓及靈程導引;有個人網頁ceciyau.org和《培育教會和睦文化》課程,可在網上選讀。也曾在美國中國信徒佈道會事奉四十餘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