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性與美的追求 —訪何祟謙牧師/博士

文/邱清萍
日期/2019年9月25日

編者按:
何崇謙牧師曾獲四個博士學位,包括哲學、神學及神學研究。曾在香港、澳洲及北美牧會,在澳洲宣教開荒,在多間神學院任教。現為加州聖言講道研經學院副院長及教務主任。亦為「基督豐榮團契」顧問。

邱:最近終於收到你的大作《超然的啟視——從藝術到靈性》,尚未細心拜讀。想知道你個人的心路歷程,藝術如何影響,甚至塑造你的靈命追求?

何:我從小喜歡藝術,嚮往美的事物,如美的顏色、構圖、形像,藝術品等。自小信主後,發覺我們的信仰有一大空缺,就是對美的追求。其實真、善、美緊密相連,缺一不可;可惜教會只重視真理與善行的教導,卻有意無意地忽略了「美」的教育。有了這個發現,我開始在信仰中尋索美的旅程。我在信義宗教會長大,與其他福音派教會相比,較多接觸禮儀中的美,但仍然很淡薄。我常自問繪畫與靈性有何關係?教會一般教導是:只要你讀聖經、傳福音、去教堂就是好信徒;可是神要我作一個畫家,一定有祂的心意,我為此常有掙扎。

邱:有些基督徒甚至會覺得,嚮往美是虛榮心作怪。

何:的確這樣。我們以為對美的追求就是掉進「眼目情慾和今生驕傲」的陷阱裡。可是我總覺得這樣解經是有偏差的。神創造的東西都這麼美,可是在信仰的範疇裡卻找不到「美」的蹤影,原因在那裡呢。

雖然如此,作為一個畫家,我沒有停止藝術的追求。藝術求真,也要求不斷創新,突破舊有的框架,這已經成為我的性格。面對一些似乎走到窮途末路的問題,我會鍥而不捨的求問:真是這樣嗎?就這樣嗎?信仰之路是否只有理性的探索?這段經文是這樣的詮釋嗎?有沒有可能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不甘被困於固有的框架內,我要突破,這是藝術的進路,也是我追求成長的心態。

邱:需要很大的勇氣與智慧哦。

何:我五、六歲信主,在祟真會成長和接受按牧,事奉卻都在宣道會。你前面提的那本書是我的學術論文,後來翻成中文,也算是自己在尋索過程中得到的一個結論,就是真善美分不開,而且「美」是靈性追求很重要的部份,不能與真理及善行分割。

我在書中比較四位藝術家,畫的都是風景山水畫。我想找出他們如何追求美感,宗教信仰如何影響他們的藝術創作。其中兩位是西方藝術家,一是基督徒,另一位是天主教徒。另外兩位是中國明代和清代的藝術家,一位是佛教徒,另一位兼有道家和儒家的思想。我的研究發現他們雖不一定相信創造萬物的神,但在藝術創作過程裡,都能體驗天地間有一位超越者,賦予生命和人生的意義;許多的感悟和領受,都沉澱在他們的山水風景畫裡。

其實,任何文化只要面對神創造的美,都會同樣產生敬虔的感覺,這就是人的靈性功能。藝術與靈性實在有密切的關係,神原來是一位藝術家!

邱:你是傳道人,又是藝術家,這兩方面如何融合?

何:作為畫家,我喜歡看和觀察,看山看樹、看人、看鬧市;觀察一竹一木,晨曦落霞,它們的形像、姿態、色彩是多麼的美,我從其中感受到神奇妙的智慧。我小的時候特別喜歡畫人物,觀察小孩和老人的神態與神情、我喜歡留意他們眼神所透露的靈性,就算覺得自己不美的人,進入畫中都有一種神祕精靈的美,非常吸引我。我發覺我的創作不過是模擬複製神已完成的傑作,能代入神的眼光和意念,投入祂的靈感,我感覺與神很親近,找到了祂賦予我創意和創造力的目的,這些都給我很大的滿足感,我從藝術到靈性的心路歷程終於有了方向。

我是傳道人,參予傳福音牧會的工作,但心中總覺得還欠了一些東西,有一種美的呼喚總在向我招手,要我體驗神的榮美,並且把祂的榮美在信仰中表彰出來。

邱:文以載道,我們的信仰是建基於神的啟示,並以理性文字來傳遞,藝術不是直線的思維方式,這是否我們不能跳出「框架」的其中一個原因?藝術能否成為神彰顯自己的工具呢?

何:神啟示自己也常藉著可見可觸摸「所造之物」彰顯出來(羅一20),正如詩人指出「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十九1),從大自然我們可以聽見神的聲音,看見祂的作為。有些基督徒誤解,靈性好就要貶低物質界的東西,但神並不輕看物質的世界,祂自己道成肉身,進入有形有體的世界,是「可見可聽,親眼可見,親手可摸」的生命之道(約壹一1)。「文以載道」的載體是神所看重的,不但敬拜的文字歌詞,就連唱出的聲音、身體的語言等都可以成為我們親近神重要的渠道。靈感成為詩詞,美感化為圖像;靈性可以提昇藝術,而藝術也可以是靈性具體的表達,這就是藝術與靈性的關係。

邱:剛才你提到你喜歡看與觀察,靈性操練很重要的目標是在萬事萬物中「看見神」(see God in everything)。如何看?這就是藝術?

何:對,有時我們以為「思想」只是抽象的思維,其實也包括了看及感受。例如早上起床,腳很本能地穿上拖鞋,卻發覺左右錯亂了,就自動調換過來。你沒有經過理性的思維,怎麼知道錯了呢?其實透過經驗,在想像力的思維裡,你已看到,已感受到了。

信仰方面也一樣,我們以為讀通聖經,頭腦明白了,就等於進入了信仰;然而雅各指出:「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理論的思維,必須結合經驗上的實踐才是真信仰,而經驗就包括了可見、可聽、可摸、可感受的肉身體會。

邱:你是藝術家,能從「看」領受感悟,但一般人缺乏這方面的修練,常覺得讀經很枯燥,看不見亮光。

何:我認為還是可以培養的,最重要是操練從神的角度和眼光來詮釋和看萬事萬物,從神的啟示,三一神的創造與救贖來反思每天的際遇。正如我喜歡畫畫,每天很自然的就會留意有甚麼景物題材可以入畫,成為畫的主題。我們若每天刻意留意神在宇宙大地,在自己身處的環境際遇中的作為,留心觀察,用神的話反思默想,就會發現神的手跡和腳蹤,明白祂行事的法則與作風。

神不但在風平浪靜中向我們私語,也在狂風大浪中向我們呼喊,若我們都一樣謙卑操練,學習聆聽,就能提昇靈性,更全面地回應這位呼風喚雨的神。我們相信生命不是偶然,神在察看,祂有能力轉禍為福,只是我們沒有調校好焦點,注意力很容易分散,神在旁邊經過也留意不到。因此需要刻意的操練。

邱:可是人生多有醜陋和痛苦的經歷,又如何從其中體驗「美感」?

何:這是另一個誤解,美不一定漂亮,卻能引起一種情感的滿足(fulfillment),這滿足可能是快感、也可能是傷心甚至怒氣,例如心中不快很想大叫(卻不要罵人),叫完以後有一種很舒暢的感覺,那就是美。或跑步完畢,會有滿足的成就感。例如看了悲情的電影,流了很多眼淚,雖然傷心,卻感到這戲演得真好。美感就是情緒的共鳴,情景配合了心境所產生的一種適切完美感,在理解、情緒及身體感官上有了滿足。當然漂亮也是美的一種,看到比例合宜、大小均勻、顏色調和的東西,視覺就會感到很舒服。美是心理的共鳴,例如頭的大小與身體合比例,過大或過小就不美;圓形多數時候能給人美感等。

「美感」aesthetics這個字不容易翻譯,十八世紀一位德國哲學家認為美感是認知的一個途徑,有真有善也必有美。美不一定好看,但必須附合真與善,例如健康的牙,也就是真牙和好的牙,能達到原本功能的牙必然給人美感。爛牙和損壞了的蛀牙給人不美的感覺。美感帶來適切及完整的感覺,與善及真是緊密聯繫,不抽離的。一般人所說的美只是其中一小部份。

邱:你書中曾提說:「聖靈用說不出來的歎息為我們禱告」(羅八28),這歎息是一種藝術,無法用理性去瞭解。

:是一種讚歎情感的表達。說一件衣服很美,往往要從整件衣服的布料、結構、比例、顏色、甚至配合身材與天氣,整體給人的觀感來判斷。聖靈用說不出來的歎息為我們禱告,就是指祂從整體的效果來記念我們的需要,有時我們自己只能看到片面,我們以為不好的未必真的不好。我們只看見困難與痛苦的一面,聖靈卻看得更大更遠,看出該苦難所能帶給我們的祝福,神要我們信靠祂那說不盡的智慧與恩典。

邱:所以,信靠神的人肉身雖在苦楚,心靈卻另有一番甘美,這也是藝術,因為「看」到超越眼前現實的真像。我們如何進入這種信靠與讚歎的禱告呢?

何:藝術家通常能跳出框框,從不同角度,不從定點去看事物。未信主的人當然也有「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角度,但屬神的人若能從神的角度去看,視野必更寬廣。

邱:如何培養這種開放、敞開的心態?

何:放下成見或自我,不執著於某一定點。當然不是向有限的對象或邪靈開放,乃是向無限的神開放自己,祂最理解我們,不會愚弄或傷害我們,我們可以放心向祂敞開。過程中也需要群體的彼此鼓勵、提醒與代求。如保羅所說:「要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誡,心被恩感歌頌神。」(西三16)

邱:我們的信仰有其不知與奧祕的一面,是否需要以靜觀中的虛心、開放與信靠進入?這是否藝術的精神?

何:我們從事畫畫創作的人,常要面對未知與奧祕,往往無法肯定揮動彩筆的結果會怎樣,即使已打好底稿、對顏色的運用也有計劃,最後的結果仍然由不得我們。可能大失所望,也可能出乎意料的美好。寫作也如是,成文之際可能目不忍睹,只好投籃,也可能驚訝不已。這是藝術中的奧祕,在信仰方面何嘗不是如此?走到一段路,我們只能止步,放下自己,完全開放俯伏,let God be God,靜待靈光一現。

神的隱藏就是一種奧祕,但在快速節奏的現代生活裡,我們習慣了掌控一切和結果,不耐煩未知與奧祕,靈性追求變得很機械化,也很蒼白,離豐盛的生命很遙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