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復和的盼望

文/ 劉秀嫻

人類始祖在罪中墮落,神雖然未廢去他們身上神的形像(創九6),但配合這形像的品質已失去了(西三10;弗四24);撒但乘虛而入,使他們成為罪的奴僕。

社會既在男性強權管治下,就造成了扭曲的兩性文化,甚至猶太民族也不例外。神宣告的刑罰─「妻子戀慕丈夫、丈夫管轄妻子」被視為神所命定的夫妻之道,甚至延伸為一般男女相處之道。而神所賜男女共享的福份─「生養眾多」卻成為女人身價的評估、「管理天地」為男人專有的權利!

更可怕的,這墮落兩性世界觀竟被歷代信徒誤認為永垂不朽的真理!基於這罪性污染的文化障礙及人罪性之無法自救,惟有神的干預才能帶來墮落文化的挑戰及兩性復和的盼望。

天父的介入

雖然父系社會對女性的欺壓,神似乎未立即糾正,且常常體諒寬容(羅三25b),但神對此罪惡文化並沒有完全沉默。相反地,從創世記就看見父神主動的介入,開始了兩性復和的歷程:就是男女既同按神形像被造,神就肯定他們的生命同樣尊貴;既同出自一体,神就啟示將要復原他們相愛合一的關係;既同受託文化使命,神就讓他們一同透過「生養」與「管理」去擴展神子民(即救贖)的國度。

首先,祂藉著超自然的干預,拯救在父權社制下生命與尊嚴受威脅之婦女如撒萊 (創十二10-20)、夏甲 (創廿一8-21)、羅得的女兒 (創十九1-11) 等。在雙重道德標準的男性社會中,神透過律法和先知的宣告,肯定婦女與男人一樣,擁有最基本的生命與尊嚴的保障。例如淫亂者 (申廿二22-29; 撒下十二9-10; 何四14; 結廿二10-11,15-16)、侮慢父母及藐視生命者 (出廿一12,15-17, 22-32),必處死罪。對一些過份侵犯女性尊嚴或性強暴事件,神甚至向群体施行嚴厲的審判。

至於男女相愛合一的理想,神也有明確的啟示:藉著雅歌書透露了復原伊甸男女關係的影像,正如聖經學者泰怡寶(Phyllis Trible說:「雅歌書是創世記二、三章的註釋;失去的樂園就是復得的樂園」。神又透過箴言的勸勉 (五15-19) 及先知的教導 (瑪二14-15),肯定了一夫一妻婚制的完美及離婚與婚外情的可惡。此外,還提供了一些基本權益如新婚一年內不從軍、在家享夫妻之樂 (申廿四5);妻妾物質生活的保障 (出廿一8-10) 等。

在兩性復和的歷程上,神更彰顯了祂樂意使用男女同盟建立救贖國度的心意。雖然在神全盤的救贖計劃中,焦點似乎放在男人身上: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如何憑信承受神的應許;摩西、士師等如何將神的子民從敵人手中搶救出來;大衛、所羅門及猶大歷代君王如何印證神對亞伯拉罕應許的信實…等。然而在細心的考究之下,每一段救贖歷史或其轉捩點上,都留下女人的故事。

當神應許賜福並給亞伯蘭改名為亞伯拉罕時,也給撒萊改名為撒拉,且應許也賜福給她、使君王從她而出 (創十七5,15-16)。但神所揀選的人,無論男女,都必須經過信心的考驗,撒拉也不例外。早在離開哈蘭時,神已應許亞伯蘭將要成為大國,然而過了十年,神還未賜下兒子,撒拉在信心軟弱之際就指使丈夫娶其使女為妾、代其生子。但神沒有容許撒拉停留在不信的地步,故使她再等待十多年才再顯現,堅固她的信心去承受應許 (創十八),以致她終於因信得福了 (希十一11)。

到了下一代,以撒之妻利百加也是要以信心承受神的應許。不下於亞伯拉罕,利百加憑信心永遠離開了父家,到一個她所不認識的地方,嫁給一個從未謀面的人。像她公公一樣,利百加作了一個義無反顧的抉擇:她肯定、無條件的「我去」(創廿四58),就如亞伯蘭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創十二4)。懷孕時又得神啟示雙子中那一位將要承受亞伯拉罕的應許 (創廿五22-23)。

接下來的是雅各的兩個妻子利亞與拉結。正如神從以掃、雅各二人中揀選了雅各成為以色列的先祖,祂也從利亞、拉結二人中揀選了利亞成為猶大支派的先母,透過其後裔使地上萬國得福。

利亞原是父系社會下的犧牲品,因父親以其為騙局的工具,便招來丈夫的烈怒。然而惡劣的環境反使她更專心仰賴神,從不失望。她的心態從她給兒子起的名字可見 (創廿九32-35;卅9-13;17-20)。雖然雅各偏愛拉結,又立其子約瑟為長子,然而神卻選上利亞,讓她的兒子猶大得以承受亞伯拉罕的應許(代上五1-2;詩七十八67-68)。

從她們的經歷看來,舊約的神不但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祂也是「撒拉的神、利百加的神、利亞的神」。她們同樣被神揀選作其救贖的器皿,施福的管道,而她們在信心道路上,也留下了佳美的腳蹤!

除透過「生養」外,神興起男女民族領袖一同「管理」神的國度,使其得以建立與擴展。在以色列民族歷史之始,神差遣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帶領他們 (彌六4)。雖然在聖經似乎找不到米利暗領導神子民的具體例子,但近代學者在精心研究下,從以色列民過紅海的記載中,引證了米利暗才是出埃及記十五章凱旋歌的作者,及引導全會眾稱頌神的領袖!

士師時代神使用了底波拉和巴拉同工配搭領導以色列民。底波拉兼任先知及士師 (士四5)。她不像米利暗在男人之下作領袖,卻是處最高的領導地位。不但軍事領袖巴拉順從她的吩咐 (士四14),其他不少的以色列首領也樂於支持她 (士五15),直至迦南被制伏,以色列國享太平四十年 (士五21)。

被擄期間,神不單揀選了但以理在巴比倫彰顯祂的榮耀,也在波斯國使用以斯帖王后與抹底改同工,拯救了猶太人脫離滅命的危難,在外邦人眼前彰顯了神掌管歷史的主權。

愛子的成全

雖然父神在舊約時期已開始了男女復和的歷程,然而祂卻命定透過愛子耶穌十架的救贖及復活的大能,使凡信祂的成為神的兒女,復原神形像的品質 (西三10;弗四24),得著新的身份作主的門徒。也因此帶來更新的使命:就是彼此相愛及宣揚祂復活的信息,叫主的國度得以擴展 (徒一8;太廿八19-20)。舊約時代因神啟示要透過彌賽亞去成就祂的救贖,以色列民就必須透過婚姻與肉身後裔去成全祂的旨意。但耶穌既已來臨,就終止了肉身後裔的重要性。因此神給人「生養」及「管理」的祝福與使命,就從肉體的層面更新成為屬靈的層面。
男女信徒蒙恩得救以後,聖經吩咐作神兒女的就要效法神 (弗五1-2),也就是效法神子耶穌的形像 (羅八29),而效法主就是作主的門徒了。作主門徒一個不可或缺的標記就是「捨己」(太十六24;可八34;路九23),也就是相愛合一的祕訣、兩性復和的條件。耶穌離世前給門徒一條新命令,就是要他們彼此相愛,讓世人因而認識基督,(約十五12;七23)。

在信徒彼此相愛及彼此順服 (弗五21) 的大前題下,新約聖經吩咐丈夫愛妻子、妻子順服丈夫(弗五22, 25)。又以基督與教會的關係為典範: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教會回應基督的愛,在凡事上順服祂。惟有靠著基督更新的生命,夫妻才能超自然地彼此為對方捨己,成全愛與順服的要求。

如此創世記三章十六節的枷鎖「妻子戀慕丈夫、丈夫管轄妻子」才得以解脫:妻子不再單方面戀慕丈夫,因丈夫主動捨己愛她;丈夫也不必施權管轄妻子,因妻子也主動捨己順服他。這樣就可以達成相愛合一的理想、在墮落世界中作主美好的見證,吸引世人歸向主,擴展神的國度!

除了相愛合一的生命見證,男女信徒還要同作主復活的見證。從前在猶太人的社會,女人不能作合法見證人。然而耶穌的一生,卻突破傳統地使用了不少女人,與男人一同作祂出生、身份、死亡、埋葬及復活的見證。

當嬰孩耶穌被父母親帶上耶路撒冷聖殿奉獻時,女先知亞拿及男先知西面不約而同將孩子的事對人講說 (路二25-38)。見証耶穌就是基督有門徒彼得 (可八29) 和伯大尼的馬大 (約十一27)。十架旁邊有門徒約翰、百夫長及好幾位馬利亞和婦女們 (約十九25-27)。埋葬的見證人有議士約瑟和尼哥底母及以上的婦女們 (路廿三50,55;約十九38-42)。

主復活雖然顯現給許多門徒看,但門徒約翰卻以抹大拉的馬利亞為主復活最重要的見證人,因她是第一位親眼看見復活的主,並從祂接受使命向其他門徒傳復活的信息 (約廿1-18)。正如聖經學者奧斯邦 (Osborne) 所領會,委託女人為首任復活的見證人不但有歷史性的必須,更是象徵著不接納女人見證的舊約時代已過去,男女同作主復活見證的新約時代已經開始了!

這樣,透過主耶穌的生命與教導,成全了神的計劃:從今以後,信主的男女得以成為神的兒女,以作主門徒為其生命的目標,以彼此相愛及見證主復活為其在世的使命,此乃按神形像受造之人本有的榮耀。然而惟有生命徹底的更新才能帶來兩性復和真正的盼望!

(本文取材自《還我伊甸的豐榮》第三部第四、五章)

劉秀嫻
Dora Wang


基督豐榮團契創辦人之一,目前為姊妹事奉部顧問。曾任教牧同工卅年。現任北美中華福音神學院(CESNA)靈命塑造客座教授,並在其他數閒華人神學院主授靈命塑造及文體釋經與教學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