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清萍
日期/2012年
記者:請跟我們談談你投入「人口販賣」的起因與過程。
SC:父母的離異曾帶給我很大的打擊,在沒有父母管束的情況下,我情感的滿足都在朋友的身上,因此我認識了各式各樣的人,且被幫派吸收為成員。當時眼所見、耳所聽的盡是不法的勾當,學習到的價值觀是:用暴力解決問題、用狡詐賺取金錢,並且人無橫財不富!當兵退伍之後我篤信金錢萬能,因而尋思各樣的賺錢方法,當然都是不正當的。
有一天,一個非常年輕的朋友開著進口車(BMW)來找我,因他的一席話我就「上釣」了。他說假如我加入他們的工作,一年之內就可以擁有他一樣的財富!(若以當年的「入門款」一百八十萬計算,就相當於每月能賺15~20萬台幣)。財迷心竅的我並沒有多想就答應他了,原來這是一個以假結婚的方式辦理大陸或各國女子來台賣淫的組織。主要的工作就是在這位朋友的帶領下,透過已在台賣淫的女子,介紹其同鄉女子,不論是缺錢或想快速賺錢者,與之接洽、游說、最後派台籍假丈夫與之結婚,手續辦妥之後大約三個月就可申請來台。因為是必須以假結婚的方式辦理,所以接觸的女子都必須年滿十八歲。當時我自圓其說地安撫自己的良知:「這是個笑貧不笑娼的世界,況且其中每個女子都是出於自願的選擇,我並沒有使用任何強逼的方式,只有利誘而沒有要脅。雙方各取所需,嚴格說來都還算合法。」於是我心安理得地隨波逐流。
記者:後來為甚麼停止不做?有危險嗎?你是如何認識耶穌?你停止不做與信耶穌有關嗎?如何處理內心的譴責與內疚?是多少年前的事?家人知道嗎?
SC: 2003年9月經辦的女子來台了,那時身處外圍的我還不太了解組織的運作,一切皆由開BMW的朋友接洽。後來才發現來台的這些女子除了月事來的時候可以休息以外,其餘時間都必須接客賣淫,而且一天必須與十幾到二十幾個客人發生性關係,而來台的一切費用女子必須全數負責並且優先償還,因此一開始「上班」已經所得無幾,這種剝削使女子難有翻身之日 。
身為第三代基督徒的我,雖然信仰的歷程只剩下兒時參與主日學的回憶,但這個時候我卻醒了!那時我並不真正的認識上帝,內心卻有極大的掙扎,對自己產生了極大的厭惡感,我竟然成為金錢的奴隸,幹起這樣的勾當!我感覺自己所作所為簡直是助紂為虐、逼良為娼。我後悔了!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只能用歉疚的眼神看著她們,聆聽她們的抱怨…。2003年10月在警方的埋伏下,所經辦的女子被查扣了,並且隔日隨即被遣返。組織畢竟不是省油的燈,我趕快急流勇退,並選擇消失,與這個組織的人斷絕一切的聯絡。比較遺憾的是:有個女子被遣返後,隔日我接到她的越洋電話告訴我說:「我換個名字再過去找你喔…。」她竟然若無其事!
2007年暑假我與交往兩年的女朋友分了手,回顧兩年來,我以大男人的傲氣與她交往,對她毫不尊重,使她受盡委屈。八月間她打了一通電話給我,求我幫助她,因此事是間接由我引起的。但是面對突如其來的問題我發現自己竟然無能為力,不能夠為她做什麼。我埋怨自己,氣憤自己的無用,此時,心裡面也不斷湧出過去對自己的厭惡感,控告的聲音不住的搥打著我:「你害了這麼多女子,現在連自己的女朋友都不放過…。」我第一次跪在上帝的面前,承認自己是個罪人,並且祈求祂的憐憫…。常聽人家說:「上帝是奇妙的,又大又難的事就交給祂吧!」這一次,我終於遇見了祂。
2008年我參加了一場特別的聚會,經歷聖靈明顯的工作。講員說:「每一個人把自己從小到大的罪通通陳明在神的面前,不要隱瞞。」於是大家紛紛找一個角落在神面前自省及作認罪悔改的禱告。記得當時我把自己能想起的罪惡都陳明在上帝面前,包括人蛇集團這一件事,我深深感到羞愧與懊悔,向祂認罪,求祂赦免。當牧者和同工為我按手禱告,我的眼淚像缺堤般流個不停,甚至整個襯衫都濕透了。後來才知道我站著哭了一個多小時,直到內心充滿了赦罪的平安。我張開眼睛的一剎那,我已是一個「新造的人」。後來我就依序對牧者和家人坦白自己的過去…感謝神的恩典!他們都願意完全的接納我。
記者:請根據你的經驗幫助我們瞭解幹「人口販賣」者的心態,他們是甚麼人?有沒有共同的特點?都是為了錢嗎?男女的比例如何?他們一般向甚麼人下手?有沒有甚麼教會團體去關心挽回他們?
SC:根據我的了解,人口販賣者或參與者多是社會的邊緣人,出生的背景大都不太好,如在破碎的家庭中成長,父母也多屬於較基層者(不單單指一般勞工階層,也包含三教九流,八大行業(如開卡拉OK,賣檳榔或理容院等等)甚至有幫派背景的人)。他們的價值觀扭曲,道德觀也很薄弱。另一方面,人口販賣是快速致富的方式,對那些以物慾享樂、追求外表虛榮為人生目的的人特具吸引力。幹這種事的一般還是以男性為主,男與女的比例約為九比一。
我所接觸的組織是以「見錢眼開」的大陸女子為對象,以利誘的方式慫恿她們來台從事性活動。台灣比一般大陸城市發展快速,很容易吸引一些渴望大都會生活的女子,她們情願遠離家鄉,卻沒想到那悲慘的後果。大部份的女子都是以脫貧,渴望擁有好的物質生活為其主要目的。另外,我所接觸的人99.9%都是拜偶像的,他們從沒有接觸過教會,而教會也很難接觸到她們。
記者:台灣「人口販賣」的情況嚴重嗎?能否稍為向我們介紹一下?據你看,要打擊這勾當,比較有效的方法是甚麼?
SC:這一部分我不太清楚,因我只是短暫的接觸這類組織。在過去的經歷裡,雖曾聽聞因家中的需要被迫賣淫的,但這種情況是蠻少見的。再者過去台灣堪稱「台灣錢掩腳目」,真的窮到要賣孩子的事情倒是很少聽見,在我印象中因親人欠債才入火坑的事只有二、三件。
我想肅清是最有效的方法,唯有政府清廉才能有效打擊這類的犯罪,否則官商勾結防不勝防。若政府下定決心徹查且無後門可走,我想這類犯罪會大大減少。再者就是立法以重刑懲誡,讓犯罪者衡量「投資回報率」,一般人都想安安全全的賺錢,否則就不會出現以假結婚的方式鑽法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