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與祝福別人

文/劉維玲

在耶穌誕生的歷史裡,好幾位女性起了重要的作用。其中一位是路得,她在馬太福音耶穌的家譜中佔一席位,展示女性如何在惡劣的條件下,仍然可以成為世代的祝福。

路得生在一個混亂的時代,在陌生的異國,她是個外邦人的寡婦,又要照顧孤苦無依的婆婆,照人看,她的未來沒有盼望,她的人生很悲慘,但她後來嫁給敬虔的波阿斯,成為大衛的先祖,也是耶穌基督的先祖,她的人生全然改變。什麼是路得人生翻轉的原因? 讓我們一起來看路得記。

有定見投靠真神

「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他本國和他所拜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一14-17)為什麼路得不選擇一條容易的道路,像俄珥巴一樣投奔自己的父家和以前所拜的神?

路得嫁給瑪倫十年,她從這一家人知道耶和華。路得也看見他們的生命與摩押人不一樣。當拿俄米要兩個媳婦回摩押,並祝福她們再婚,這個決定表面上容易,其實萬分艱難。一旦讓她們回去,拿俄米就要背負使以利米勒、瑪倫、基連在以色列中被除名的責任,而且適婚年齡的寡婦,惟一能使她長久恢復社會地位的希望,就是再婚,由此可見拿俄米對媳婦們充滿了愛,除了要背負沒有為死人留名的重任,也放棄了兩個媳婦奉養照顧的權利,對於一無所有的老寡婦,這是很大的冒險與犧牲。基於上述,路得決定離棄摩押人的身份和信仰,選擇投靠永生的真神,做以色列子民,可見路得是有自己定見,有智慧分辨真假,勇敢選擇真理的人。

忠誠與愛的委身

「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一14)「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三10)

1.「捨不得」: 路得「捨不得」婆婆,不只是感情上的難受哀傷,而是立定心志的抉擇。經文用的動詞[dbq],譯作「常在一處、緊隨」。申命記列明約的要求,用[dbq]表示人與上帝的關係,幾處出現的地方中文聖經譯作「專靠」,指耶和華要求祂的子民「專靠祂」,與其他立約的用詞並列,有愛祂、事奉祂、敬畏祂、聽從祂的話、行祂的道的意思(申十20、十一22、十三4、卅20)。因此, [dbq]所表達的行動帶有愛慕、忠誠、歸附的含義。這就是路得的決定,留下來與婆婆一起,因著她對婆婆的愛慕和忠誠。

2. 「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末後的「恩」在希伯來文是何意思? 它是從希伯來文一個偉大的字彙hesed翻譯而來,意味著堅定不移的愛和信實忠誠,是神與祂子民立約關係的核心。先前的恩情指路得忠心地跟隨婆婆,末後的恩情指她對以利米勒一家的忠心,為了替夫家留名寧捨棄自己的幸福,不嫁給城中的年輕人,反要求嫁給波阿斯,她比第一次承諾婆婆做出更大的犧牲。綜合路得「捨不得」拿俄米和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dbq」和「hesed」這兩字都有「忠誠」和「愛」之意,可見忠誠和愛是路得的性格。

3.積極進取。 「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 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二2) 路得不自憐,雖然自己也喪夫,她卻收拾起自己的哀傷,照顧一個充滿哀傷苦澀的婆婆。她把自己照顧好,她每天沒有間斷的拾穗,可見她的身體很健康。她也很積極投入生活,不畏懼環境和人事的艱難,不因語言和文化陌生而退縮,反而積極投入當地生活,和使女們一起拾穗。她很殷勤的工作:「他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裡坐一會兒,常在這裡。」(二7) 拾麥穗工作非常辛苦,但路得只休息一會,就回去殷勤的工作。

為人謙卑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 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二10)面對波阿斯的慷慨仁慈,路得謙恭地俯伏叩拜,並又對波阿斯說:「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二13)。她的謙卑也表現在順服婆婆上,拿俄米要他沐浴抹膏,換上衣服,夜晚去簸大麥的場上找波阿斯,睡在他的腳下,路得的回答是: 「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三5)

潔身自愛:

「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波阿斯說: 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來到場上來」(三14)

波阿斯和路得有無發生親密行為,歷代解經家意見不一,我自己的看法是,波阿斯是敬畏神的人,雖然有這樣的機會,但波阿斯承諾路得,如果最至近親屬不盡本分,他一定會為路得盡這本分,在這件事未清楚以前,我相信波阿斯是不會輕舉妄動,去親近路得。而路得也是自重自制的女人,全城人讚美她是個賢德的女子,波阿斯也說: 「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三10)可見有不少年輕人追求她,甚至也有年輕財主愛慕她,但她都不為所動,持守她的諾言,與婆婆同住。

路得能踏上蒙福、也祝福別人的路,是因為她能在風雲變幻的際遇中認定神,也掌握了不變的生活原則—有定見、勇敢選擇真理、忠誠與愛的委身、積極進取、謙卑和潔身自愛。路得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作者劉維玲 (Ruth Liou) 牧師, 獲聖經研究碩士(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在台灣新店行道會服事近17年。現在洛杉機正道神學院攻讀教牧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