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和的障礙

文/ 吳淑儀

始祖犯罪,被逐出樂園,文化使命(創一28)卻沒有因此被收回,可是男女在伊甸園外建立的文化,處處顯出罪性的表現,男人自尊為大,管轄女性;而女人也自卑退縮,逃避責任,以至於兩性關係受到創傷,婦女地位被貶抑,歪曲了創世時男女在形像、本質與托付上平等的秩序,成為歷史最悠久、也最隱晦的歧視。雖然「男女在基督裡合一」是神明顯的心意(加三28),兩性復和的使命卻一直受到罪性污染的文化包袱所障礙,遲遲未能實現。

前設——典範——文化

文化之於人類猶如水之於魚,浸淫在「文化」的汪洋裡,不易察覺到它的存在與牽制力。社會學家督含(EmileDurkheim)曾說過﹕「文化現象,雖是外在,卻強制著個人與群體,成為不明文的規條,落實在社會各階層裡…規範著各場合的人際活動狀態…若拒絕了它,你會感到窘困,侷促不安。」(White,340)

在這個高舉個人主義的北美近代社會裡,你可能會否定文化能如此鑄造你的性格。可是,正因你受這「個人主義」文化的薰陶,才會堅持﹕「文化不會左右我」。所以,人類不單創造文化,卻同時又被文化所塑模。

文化之所以能夠隱蔽地滲透與牽制著人類社會,正是因為文化的核心是一系列的前設(presuppositions),即人類的內心對某些信念的委身,不用證實亦無須否定的「宗教意識」。再由這些內層預設,組織出思維意識,構成典範(paradigm)或「世界觀」去回應解釋週遭的一切現象。當這些典範具體落實在個人與群體的生活裡,便是「文化」﹕包括刻意創造的如語言符號、禮儀條文、家庭社會、政治宗教等的設立,亦包括下意識表徵的,如信念思維、情操習慣等。

因此,文化反映人類的心靈定向,它扎根於世界觀,而世界觀又扎根於不易察覺的「宗教」前設。

文化典範或世界觀核心﹕前設

雖然「前設——典範——文化」不是單元運作,不能過分簡化分析。但為了解釋三者之間的互動關係,我們可借用奎恩(ThomasKuhn)有名的「科學典範」作例子﹕古代阿里斯多德的「天動說」以地球不動為前設,構成星宿天幕在轉動,地球為靜止座標的宇宙典範,塑造以人為萬物尺度的科學、哲理與宗教文化。直到十六世紀,哥白尼(Copernicus)張「地動說」,由前設的轉移,帶出革命性的宇宙典範,不單科學全然改觀,更帶出以後的相對觀,多元論的文化新面貌。

兩性關係的文化包袱

文化與兩性觀的互動,雖更錯綜複雜,卻相當顯而易見。由一些偏見與自私的預設,編織出此尊彼卑的兩性典範,規囿性別角色,男女屬性,繼而帶動不公平的社會文化制度,而文化卻又不斷沖擊前設,積陋數千年,成為障礙兩性復和的文化包袱。

前設

影響西歐思想最徹底的希臘古典文化,預設女人把邪惡引進本來完美的男人世界。

神話傳說第一位女人潘朵娜(Pandora),因為好奇就打開了主神宙斯(Zeus)的禮物盒,放出了苦難、憂愁、病痛等邪惡的小精靈,散佈人間,僥倖還有「希望」緊追而出。

初期教會與歷代神學家也一直以女人為次等不潔,甚至邪惡為預設,去建立他們的神學典範。就如特土良(Tertullian)的「你(夏娃)是惡魔的通道…。」奧古斯丁(Augustine)的「女人…不是按神形像被造的…。」;阿奎那(Aquinas)的「女人是不完整的男人」等無稽的評語,偏歪了聖經真理,毀損神在女性身上的形像。

中國古人亦有女人是禍根的預設,早在主前1134年的周武王伐紂,記載了女色致禍,其稍後的《詩經‧瞻仰》所反映的「女禍」預設則更益明顯。佛教思想亦看女人為誘惑者,是邪惡化身。所以,中西古文化都臆想女人是罪惡的根源,正如亞當雖與夏娃一同違背了神(創三6),卻歸咎夏娃﹕「你所賜給我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創三12)。可是神卻立刻糾正他,指出他是聽從妻子的話而違背了神的命令(創三17)。

典範

預設女人為罪之根的西歐傳統,一直認為男人與生俱來享有權柄,該居領導地位。而男性化亦代表自由、堅強、穩定、理性、屬靈等,有創造文化、支配天然的天職。而女人則該屈居從屬地位,女性化則代表脆弱、直覺、善變、被動、官感或天性等。本來男女屬性不能硬性規定,而文化與天性,理性與情感也沒有絕對的優劣之別。可是以男人為主的西歐社會,規範男女屬性的同時,高抬了「文化」,貶低了「天性」,於是「文化掌管天性」,便引伸為男尊女卑的典範。

中國傳統亦異曲同工地以女人禍根為前設,配上陰陽哲理,演繹出千年的「陰惡陽善」的兩性意識典範。溯沿《禮記》原初強調男女相輔相成;而西漢的董仲舒卻從尊卑的預設來演繹;宋代的朱熹更在陰陽二元上外加價值:「分陰陽而言之,或說善惡、或說男女…。故善惡可言陰陽,亦可言男女」。他又根據《易經》之陰凶陽吉的論說,強調扶陽抑陰,視女人掌權為陰陽失序,必然引至日月逆行,天翻地覆,因而全面發展為「女禍史觀」,不單把複雜的史事變得單元淺薄,更歪曲了歷史真相,歧視女性人格。

文化

本來兩性天然生理之別,不該是優劣的衡量。可是極化男女的意識典範卻滲透古今中外社會,強施性別的分立、角色的分割,制度化地落實在社會的各層面,造成婦女權利被剝奪、自由受限制,而男人情感則被壓抑,情際關係成長受阻礙等等對男女都有損無益的兩性文化。

此外,更駭人耳目的如西歐的「獵巫運動」、中國的「纏足」惡習…,都是有目共睹,無須詳細列舉。

文化包袱對復和的障礙

從上文可見,不合乎神創造原意的「前設──典範──文化」一直緊緊地支配著兩性的關係與活動,全然應驗了「妻子必愛慕丈夫,丈夫必管轄妻子」(創三16)。始祖悖逆神帶來的後果,更把這犯罪後夫妻扭曲的關係延伸到一般的男女關係。

可是,教會與神學家,不但漠視「如今在基督裡…或男或女都成為一了。」(加三28)的事實,還把這種墮落文化的已然現象視之為神命題性的懲罰,編織進神學與教會的結構裡,不知不覺地塑造出數千年來排斥女性的神學立場。許多神學家與教會領袖或會否認文化能如此影響神學立場。可是歷史告訴我們,文化包袱對教會的影響力,實在遠超過我們所能想像的。

以下是其中的一個典型例子﹕「黑人天生為奴」一直是西歐社會核心的預設,教會更斷章取義地以聖經章節去確立「主奴神學」。直到上世紀,一些基督徒在基本預設上質疑,才領悟到奴隸制度與「人人按神形像被造」的聖經真理有所抵觸,於是提倡廢除黑奴陋習。由預設的覺醒帶動神學典範的突破,繼而完成了歷史上最偉大的社會文化改革。

可是,美南浸信會在黑奴解放後,仍然堅持種族隔離為聖經立場,直到一九九五年六月才正式公開為以往的種族歧視而道歉。(Time,July3,1995)

可見,文化可以蒙蔽神學思想,左右教會立場。福音派信徒雖然確認聖經是真理的準繩,可是當我們讀經時,心裡的預設典範與文化信念,都會先入為主,左右我們對字句的詮釋。同時亦會下意識地去選擇聖經字句,斷章取義地支持內心的臆想。正如上述被黑奴文化盲點所蒙蔽的教會領袖,好像整本聖經都能「讀」出它在支持黑奴制度。難怪洞識文化滲透與牽制力的白雅各(J.I.Packer)曾提醒過我們﹕「…任何時、地的所謂『基督教立場』都會流於片面,在釋經或作神學時,不僅會有缺陷不完全,更會受到文化的局限。」

因此,我們不難理解到神學與釋經離不了受歷代男性主導的文化所蒙蔽,以偏差的前設,塑造性歧視的典範文化;而文化又回頭影響前設。在時光巨輪的推動下,互相沖擊,惡性循環地深化「男主女次」的觀念與制度。可惜教會還奉此為天經地義,甚至看為神的旨意。兩千年來,成為累贅的文化包袱,攔阻了兩性復和的實現。

因此,基督徒應按神的心意去辨別文化傳統,放下罪性的預設,再思神造男女的初衷與永恆計劃,使聖經真理能從文化包袱中脫穎而出。基督徒的「前設——典範——文化」該是﹕以創造主的公義、慈愛以及聖經是神所默示為預設;再以這預設所展開的「創造——墮落——救贖——再來」的救恩歷史為典範﹕確立男女不分高低,一同按神形像被造、一同領受使命、一同叛逆墮落、一同承擔後果與責任,罪使男女與神隔離,彼此關係破裂。

可是,基督的救恩帶來了醫治與救贖,男女一同蒙恩,按神分配各人的恩賜,各展所長,建立基督的身體。等候基督再來時,一同承受永恆的國度。我們若把這「神人和好,男女和好」的典範落實在信徒家庭與教會的生活裡,使基督在世人面前得榮耀,吸引世人歸向基督,便是神所喜悅的兩性文化。

(本文取材《還我伊甸的豐榮》第二部引言)

吳淑儀
Lily Lee


基督豐榮團契創辦人之一及前會長,目前仍為社會關懷部主任,帶領柬埔寨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