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歷史中的女性事奉 ——初期教會

文/ 邱清萍

編者按:三月為「婦女歷史月」,本網頁就教會處理女性議題的歷史作一簡要的介紹。內容取材自《還我伊甸的豐榮》及作者其他文章。

初期教會處於一個時代的轉折點,宗教與屬靈方面,由狹隘的律法主義到新約在基督裡的自由,從一個絕對的男性社會到在基督裡男女地位的平等,相關地影響了男女的角色。開放一方面帶來了更新,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引致了放縱,當時在教會裡,一些沒受教導而誤用自由的婦女引起了混亂,使聖經所應許女性平等的地位實行起來有了障礙。

歷史告訴我們,新時代與新思想要落實到實際生活層面,總要經歷許多的掙扎與困難,經過很長的時間,才能有真正的轉變與成長,原因是傳統的包袱不會那麼容易摔掉,新舊會繼續一同存在。而一些急不及待的人,又會走到另一個極端,增加了更新變化的困難。

候瑪嘉烈(Margaret Howe)認為初期教會沒有固定的領袖模式,領袖的銜頭與功能也因各教會的需要而作靈活的配合(Clouse,10)。 

教父對姊妹地位的看法

初期教會生機旺盛,滿有活力且不拘形式,對婦女角色沒有固定的看法,不同地點的家庭教會有相當程度的自由去決定他們婦女的角色,主要看帶領人對使徒的教導如何解釋。

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主後160-220)曾在作品中提及姊妹的職任包括執事、長老、處女和寡婦;其中有些婦女與弟兄一樣,有正式按立的職份,有管理教會的權柄(Elwell,1183)。但他另一方面又認為女人是人類墮落的罪魁禍首,這與保羅在羅馬書提到罪因一人(亞當)而入了世界顯然有出入;他認為婦女今天較低的地位是神對夏娃的懲罰,但他忽略了另一面的真理,就是神最初做女人與男人並駕齊驅,而耶穌基督的救贖使凡相信的人(教會)都不再活在律法的咒詛底下,可惜許多教會在處理婦女地位方面仍然活在律法之下(Martin, 20; T&L,102-106)。可見同一個人有時也會有矛盾的論調。

奧古斯丁認為男性才有神的形像,女人要憑藉丈夫才有神的形像,這顯然與創世記第一章廿七節的記載有出入:「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Martin,21) 奧氏對整個西方神學影響至鉅,他對婦女的見解無形中影響了歷代教會低估姊妹在神面前的地位與身份。

第三世紀亞力山大監督邸安薛師(Dionysius)認為女人不能擔當聖職原因之一是她有月經,身體和靈魂不是完全聖潔 (T&L,21)。今天稍有科學知識的人都能看出這一種論調的謬誤。初期教父大體來說,都認為女人因為她次等的地位,只有透過丈夫才能提高身份。新約的應許在有限的人性經驗中忽明忽暗,但生機已種下,萌芽發長只是時間的問題。

女執事

女執事的職位在初期教會一向很有爭議性,不斷有人想取締。第三世紀在敘利亞的教會編集了一本有關教會生活守則的書,名 《使徒遺訓》(Didascalia Apostolorum),後經修正編入《使徒憲章》(Apostolic Constitution)中。該書對姊妹的事奉雖然有諸多限制,卻特別鼓勵寡婦參予服侍。當時一些被選出來事奉的寡婦(通常超過五十歲),被稱為神的祭壇,頗受尊重。該書提到女執事的責任是教導婦女,為她們施洗,探望女病人,分配聖餐給她們。很有趣書中特別指明男執事不宜做這些工作,原因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一與十四章對姊妹事奉的勸誡一樣,男人應幫助男人,女人應幫助女人,這樣才合體統,比較合適 (Prohl,74-75)。這與一般認為男的可幫助女,而女不可幫助男的論調比較,更使人心悅誠服。

第四世紀在埃及教會所用的《使徒教會規章》(Apostolic Church Order),卻禁止婦女主持聖餐與浸禮,認為這些禮儀是有「管轄」的意味, 又禁止姊妹在公眾場合做教導工作,只可在家裡私下教導婦女(唐,88)。

自從主後350年,有幾個會議對姊妹的事奉範圍大大的加以限制,也顯出這些會議之前姊妹確曾有下列的領導崗位。第四世紀的老底嘉會議禁止姊妹作教會的負責人或當牧者,或主持聖壇前的事奉;第四次的迦太基會議禁止姊妹教男人或施浸,第一次奧蘭治會議則連按立女執事也禁止 (Elwell, 1183)。

第五世紀君士坦丁堡的聖蘇菲亞教堂的傳道人名單中有四十位「女執事」,考古學家從羅馬地下墓穴中發現一幅第一世紀的壁畫,上面有一班婦女在守主餐,左邊一位正在擘餅祝福 (T&L,92)。

女殉道士

耿愛妮(Agnes Cunningham)概括初期教會婦女的事奉:第一是用愛心去服侍有需要的人,例如窮人、病人,另外就是為主殉道。她們愛主,為主捐軀的勇氣使人讀之蕩氣迴腸(Malcolm,87-101)。

波帕提(Perpetua),廿二歲,丈夫是北非一個貴族。她在受審時很堅定表示自己是基督徒,結果要撇下丈夫和尚在襁褓中的嬰兒,勇赴屠場。臨死前她勉勵她的兄弟要在真道上站穩,彼此相愛,千萬不要因她的殉道而信心受影響。

迪娜(Thecla)是另一個為主殉道的姊妹。根據次經之一的《保羅與迪娜行傳》(The Acts of Paul and Thecla),迪娜是使徒保羅帶領信主的,曾隨保羅傳道,後來被差去「教導神的話」,她就在小亞細亞各處傳道,帶領許多人歸主,並為他們施洗。後來在以哥念有大逼迫,她就在西利西亞(Seleucia)一個山洞裡設立一個學堂,繼續她的教導工作。當代婦女常以「使徒迪娜」為楷模,支持姊妹可以講道施洗 (Ruether & McLaughlin,37-38)。

邱清萍
Cecilia Ya


基督豐榮團契創辦人之一,曾任會長及董事會主席。提供靈命塑造的培訓及靈程導引;有個人網頁ceciyau.org和《培育教會和睦文化》課程,可在網上選讀。也曾在美國中國信徒佈道會事奉四十餘年